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运城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运城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awadmin.com)上查阅,也可到本机关办公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awadmin.com)、运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第四章规定进行处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359-2381009;传真号码:0359-2381021;电子邮箱:csglj2381009@163.com;通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铺安街金城大厦12楼;邮政编码:044000。
(二)提出申请的具体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书面提出申请的,填写《运城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审批表》。第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第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第三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第三申请人也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和递交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9-2381009)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重视收礼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的申请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提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建议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当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可以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9-2381009
通信地址:运城市铺安街金城大厦12楼 邮编:044000
时间: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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