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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审计局2021年4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来源:运城市审计局 发表时间:2021-05-26 09:38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运城市审计局2021年4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编制说明:1.采购意向公开是政府采购实施的重要环节,须依据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细化编制形成。2.意向公开应当以年度(1月至12月)进行编制和公开。各预算单位应当加强采购意向公开的计划性,在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公开采购意向,并按季度进行更新;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3.硬化落实绿色(含节能、绿色、低碳、禁塑)、创新、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4.采购单位应当切实担负政府采购的主体责任,对采购意向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督导。)

  

运城市审计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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