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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司函〔2022〕8号
发布时间:2022-05-30 16:46

关于运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5135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永生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站服务能力的建议》(运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第51354号)收悉。经研究,涉及市司法局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情况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我市开展以来,局党组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运城工作实际,提升认识,高位谋划,精细措施,强力推进,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3个:即运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城市掌上12348、12348运城法网;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3个,即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49个:即全市149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3319个:即全市所有行政建制村全部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三大平台建设达到了应建数的100%。在全市构筑起一个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尤其是在去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创建起一个市县乡村四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按照“一门受理、分头处理、协同办理、闭环管理”的“四理”工作机制和人民群众有了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工作要求,为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搭建了一个新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使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现了集中化、规模化、规范化、便民化。关于“12348”热线平台,我市已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平台移交给市政府“12345”政务热线平台,并实现了“统一接听、分头解答、24小时不间断服务”。创建了“12348”运城法网APP,群众能进去查阅法律规定和全市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

  二、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能力建设情况

  (一)律师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律师行业稳步发展,律师队伍整体规模不断壮大,整体素质逐步提高,全市律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目前我市共有5类律师802人,专职664名,兼职20名,公职律师93人,公司律师1人,法律援助律师24人。其中专兼职律师分布在市直所391人,盐湖区60人,其他县233人。专兼职律师男401名,女283名;本科606人,博士3人;中共党员123名,占到18%,;民主党派45名。全市共有70个律师事务所,其中国资所7个、合伙所 42个、个人所21个;市直所30个,其中盐湖区6个,河津市5个,万荣县4个,其它县为2-3个;30人以上所 5个,10人(不含)以下所43家,1人所1个。

  (二)公证队伍建设情况

  我市现有公证机构13家,其中市级公证处1家,县级公证处12家(盐湖区无公证处)。全市现有公证员36名。我市13家公证机构全部核定为事业单位,其中河东公证处为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永济市公证处为公益二类差额事业单位,其余公证机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河东公证处落实了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3倍绩效工资,其余县级公证机构均未实行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36名公证员中有13名属过渡期公证员,过渡期届满后不再办理公证业务。

  (三)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情况

  我市现有法律援助中心14个,市级1个,县(市、区)13个;现有法律援助工作站147个;现有法律援助联系点2373个;现有法律援助工作者682人;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0余件。

  (四)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有司法鉴定机构13家,其中12家机构具备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资质,在前期的资质审核时,各机构因设备问题将视觉、听觉及性功能鉴定项目剥离,现我市仅人身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保留了视觉和听觉功能鉴定项目,河津司法鉴定中心保留了视觉鉴定项目外,其余机构均为除视觉、听觉及性功能鉴定项目外的法医临床鉴定业务。另外的两家机构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现有的鉴定业务除法医临床鉴定业务外,尚有痕迹物证司法鉴定及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河东司法鉴定所为环境污染方面的检测项目。

  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法律援助法》颁布后,我市高度重视,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自《法律援助法》颁布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组织集体学习50余次、集中宣传60余次、各种媒体平台解读30余次、制作抖音13条、发放宣传资料55000余份。一是精心谋划部署。将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列入市、县两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全市集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法律援助法》宣传教育活动,并将宣传贯彻工作纳入“情系农民工”“关爱未成年人”“服务进社区”“送法进农户”“解纷在基层”五大专项行动中,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市司法局举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讲座,举办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及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学习部署会,重点学习领会新增和修改部分的内容,切实提升业务素质,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各县(市、区)司法局、各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层层开展学习培训,推进《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法律援助法》颁布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全市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构,采用“两微一端一抖”等平台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市电视台《法治天地》栏目以“做好法律援助 构建和谐社会”为专题,对法律援助法进行了深入解读,推进《法律援助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严格质量管理,实现法律援助凡援必优。坚持以案件质量为工作标准,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工作导向,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一是完善案件指派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法规定,规范优化申请、指派、承办等工作流程,根据案件性质类型、律师专业特长特点等,合理指派承办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建立集体讨论制度。对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有较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实行案件集体讨论,对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准确确定案件当事人主体、法律关系、法律的适用,确定承办方案,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果,2022年以来全市14个法律援助中心集体讨论疑难案件共13件。三是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跟踪监督指导制度,采取电话回访、案卷审查、征求办案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方位动态监督指导。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援助案件自查自评,发现问题立即限期整改,做到专人审查、集体把关、闭环管理,推动全市法律援助质量不断提升。

  (二)积极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人群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

  4月25日下午,运城市司法局召开全市2022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工作推进会。通过建立完善工作点名通报、咨询审核、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录入、专项资金审核发放、充实法律服务人才库等工作机制,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关爱妇女、关爱残疾人、关爱未成年人、拥军优属、助老维权、助力农民工“法惠民生”系列专项活动,确保2022年“惠民工程”引领全省第一方阵,实现免费法律咨询、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实现“双提升”。 

  在“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方面,我们紧扣“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目标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截至4月22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6063人次,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599件。一是完善组织网络。持续推进法律援助站所网点建设,在全市147个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373个行政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市县信访、法院、看守所、妇联、残联、老龄委、军人事务局等有关行业单位建立34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拓展到各行业。二是搭建阵地平台。市县乡三级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工作站全部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厅,村级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室全部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点,420名驻点律师和27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将法律援助作为三大工作职能之一主动开展援助服务。充分运用“12348山西法网”,形成线上线下协同推进、有机融合的援助工作格局,极大得方便了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服务。三是建立联动体系。与公、检、法和行政执法、人民团体等部门沟通建立法律援助联动机制,为法律援助律师阅卷、会见和调查取证等工作开辟“绿色通道”。

  (三)积极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1、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有序落实。我局牵头落实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六项重点任务,主要由县级司法局来落实,为了有针对性的提出指导意见,促进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在认真领会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积极借鉴先进省、市良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推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开展工作的原则要求、方式方法、措施举措等提出明确具体的意见。建立工作群,讨论交流推进工作好的方法,召开5次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落实好乡镇(街道)机构改革重点任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抓好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我局按照“依法规范、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对149个乡镇(街道)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公告;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490名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知识培训;10个县全面完成了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公布工作,其余3个县(河津市、垣曲县、夏县)正在抓紧编制公布;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建立五大清单、指南、流程图等各项行政执法制度。

  3、发挥功能作用,促进服务升级。按照“应驻尽驻”工作要求,规范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功能,开通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功能,把司法所建设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改、换、调等多种渠道,实现全市149个司法所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开展值班“坐诊”、走访“巡诊”、疑问“会诊”的常态化法律服务,664名律师担任2172个村法律顾问。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负责人:闫晓刚

  承办人:廉聪清

  联系电话:2660728     13934888834

  运城市司法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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