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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卷座谈会在稷山召开
发表时间:2022-12-14 19:50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11月12日,运城市司法局在稷山县稷峰镇召开全市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卷座谈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晓刚出席会议并讲话,稷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炳瑞出席会议并致辞,市司法局副局长滕晓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稷山县稷峰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版面,现场观摩了7个乡镇的133本执法案卷,并围绕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稷峰镇党委书记胡铁骑同志就稷峰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做经验介绍,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人就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案卷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指导评查通报等三方面情况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高标准高质量规范化的行政执法案卷,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常态化的要求,是实施行政执法过程的真实反映,也是行政决定是否合法、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系列部署,将案卷材料的立卷、归档作为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重要工作环节,确保执法案卷标准统一、要素齐全,推动实现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化、规范化、合法化。

       会议强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开展,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综合行政执法队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协同联动、合力推进。要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协调指导监督作用,主动履职尽责,强化制度监管;要发挥县直执法部门指导培训引领作用,通过跟班学习、实战演练、定期检查等方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要发挥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推进工作任务落实的制度机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发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主体作用,增强执法人员学习主动性,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案件审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会议要求,要强化素质提升,建强专职执法队伍,多形式、多层次举办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要严格执法程序,制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流程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督促县直执法部门及时指导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落实《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要求,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杜绝出现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一刀切”等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考核督察,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卷标准立起来、效果实起来、质量高起来,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和负责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负责同志共4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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