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房证同交”“地证同交”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4 11:47
2022年6月22日 运政办发〔2022〕16号公布 自2022年6月22日起施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全面推行“房证同交”“地证同交”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