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5228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永生、王军、闫利军、尹智慧、郭宏伟、关剑委员:
您们好!您们提出的《关于严格规范执法,切实保护我市营商环境》提案,我局收悉后,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抓手,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资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不断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出台了《运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运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参考式样》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和标准模板,提出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这既是对法定执法程序的细化分解、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也是对具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规范,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督导把关。先后三次对34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的制度规定、执法事项、服务指南及流程图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全面公布。对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事项进行梳理、规范、精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设置“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全面公布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四是配备装备。面对各执法单位音像记录设备普遍配备不足的现状,积极协调市财政拨付260万经费为市直执法单位配发了1100台行政执法记录仪,为做好执法保障,实现执法全过程监督,提升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了运城样本。
(二)加强执法资质管理。一是确认执法主体。自2019年至今,四次对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动态调整,全市目前依法确认公告558个机关和单位,其中市直36个,县(市、区)522个。二是确认执法人员。六次组织全市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确认符合执法资格条件人员8493名,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三是加强素能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理论+实操”、“线上+线下”方式运用同步课堂、跟班学习、现场教学,累计开展7000余人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促进执法人员懂流程、能上手、会操作,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执法文书。以中共运城市委执法协调小组名义印发《关于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问题的通知》,为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提供规范格式范本。二是开展案卷评查。重点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十大领域的373件行政处罚案件,集中进行评查,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细化裁量基准。组织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执法裁量权细化量化,杜绝执法随意性,提升执法效能。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25家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或参照上级部门制度执行,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会同市行政审批局梳理审定形成运城市第一批5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有效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证难、办事难、来回跑的问题。二是清理规范性文件。先后组织开展对涉及计划生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营商环境等领域的政府规章、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认真梳理,政府规章继续有效2部,修改1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00件,修改5件,废止95件。
(五)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突出“党建引领”,在全市147个乡镇(街道)成立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主任的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全部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队),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编制545个,执法人员1735名。指导全市13个县(市、区)审议通过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清单》,并对乡镇(街道)法定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梳理编制乡镇(街道)法定执法职权20项(7项)、赋权执法职权55项,明确了主体责任,厘清了权限边界。编印《运城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文件汇编》《规范建设标准》《百题问答手册》《典型案例指导》《法律法规汇编》五套系列丛书,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指引。组织召开全市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卷座谈会,加强指导乡镇(街道)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熟悉掌握行政执法程序,督促运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乡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为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调研,问计于基层,问需于企业,梳理汇总形成以下工作举措。
(一)全面深化“三项制度”,保障执法阳光运行。聚焦源头、过程和结果,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政务一体化等平台,在法定期限内公开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并根据执法类别分类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由法制审核人员、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通过聚焦关键环节,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执法资质管理,严把资格出入关口。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要求违规获取的行政执法证件,和因执法人员退休、调离、辞职等原因离开行政执法岗位的,动态开展行政执法资格清理工作。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素质能力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精准聚焦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能力提升需求,拟于7月份,组织举办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素能提升培训班,邀请省厅领导、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业务能手,采取典型案例分析、执法业务指导、经验做法交流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疑点、痛点等问题,不断增强执法监督人员业务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四)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强化执法监督职能。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重点行政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严格从行政执法程序及法律适用、裁量权基准及适用、案卷制作和归档等方面,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县乡三级重点领域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工作,通过评查,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五)建立包容审慎清单,推行柔性公开执法。严格落实《山西省营造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建立容错机制,推动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编制“三张清单”,即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推行柔性公开执法,既体现执法力度又体现执法温度。
(六)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紧抓日常监督管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行政执法专栏”,公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方式,认真受理群众对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 办 人:黄生科
运城市司法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