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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 09:40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4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运城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局机关各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营主体发展工作专班:

  现将2024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运城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3月21    

 

 

2024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审批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考察运城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两会”部署,贯彻落实丁小强书记调研我局工作时提出的要求,深化“全周期服务、全方位服务、全身心服务”工作理念,以开展营商环境创优活动为牵引,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为重点,统筹推进经营主体发展、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品牌化建设等各项工作,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聚焦“小切口”改革,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创优活动

(一)以点带面促提升市县两级和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开展改革攻坚,在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等重点环节实施“小切口”改革,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推动“五大环境”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规范涉企监管执法、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公共服务、构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持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加大明察暗访、督导问责,紧盯责任落实、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强优补短求创新。市县两级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的调整实施和世行新一轮评估为导向,组织开展对标改革,强优势补短板,谋创新出亮点,推出一批首创性、领先性、唯一性改革举措。市级要指导县级发挥联合作战优势,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结合功能定位和优势产业,打造“一县一品”运城特色的品牌化营商环境,在全省推出叫得响的运城经验、运城样板

(三)强化举措抓落实市县两级要紧盯营商环境3.0版改革和因地制宜改革举措的落地,组织开展改革推进情况再评估,加强督导问效,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紧密对接配合省局开展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健全完善营商环境考核体系,优化完善以企业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考核机制,推动营商环境改革见行见效全省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

二、聚焦“经营主体深化年”活动,推动经营主体量质齐升

(四)抓专班队伍建设。抓好市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发展专班的队伍建设,加强干部的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的提升,调整优化工作职能,建立常态化轮换机制,以稳定的人员力量和工作精力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五)抓政策落实兑现。制定《2024年经营主体深化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各专班要继续发挥好统筹协调督导作用,将专班工作重心由以促进经营主体发展为主向以全力创优营商环境、助力经营主体发展有机结合转变。聚焦营商环境3.0版改革举措和促进经营主体发展一揽子政策,持续加大督导力度,采取工作调度、政策评估、集中督导等方法,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兑现;推广应用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工作。建立以行政给付、降税减费、财政补贴等为重点的惠企政策库,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全市要上架不少于100项可申请、可兑现的惠企政策事项;深入企业和群众开展问题摸排,建立问题清单、督办清单和处置结果清单,推动经营主体反映问题有效解决。

(六)抓经营主体质量提升。持续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致富活力,提升新增经营主体的企业占比和涉税占比。加大 “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加强对新兴产业的扶持,结合当地产业结构,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七)抓“十大平台”集聚效应发挥。围绕产业链“链长制”和特色专业镇,突出抓实上下游经营主体集聚发展。围绕乡村e镇、文旅康养集聚区、科技创新平台、数字经济、楼宇经济等平台,进一步扩规模、优结构、增效益,增强吸引力和吸附力,把各类平台建设成促进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有效载体。

(八)抓发展氛围营造。市县两级要拓展“网微屏端”等新媒体常态化宣传形式,持续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扩大政策覆盖面、知晓度、可及率,让经营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确保各类经营主体熟悉掌握政策、用好用足政策,营造全社会参与的经营主体发展的浓厚氛围。

(九)抓入企帮扶活动。市县两级、各有关部门要用好“一线工作法”,开展常态化入企帮扶,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市县两级工作专班要运用好“啄木鸟”工作机制,主动向企业群众问计、问需、问策,健全完善新登记经营主体回访机制,强化问题处置机制,着力解决好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

三、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升级

(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加强整体设计,推动模式创新,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市县政务大厅要组织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做到走前“瞄准问题”、走中“思考答案”、走后“跟踪解决”。

(十一)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分发挥“放管服”领导组职能,通过调度、督导、考核等方式,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全面推动国务院确定的13件“规定动作”年内全面落地,推进省定50件“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扩面增效。

(十二)全力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通过动态调整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基本目录,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应划尽划”、关联事项“应进尽进”、便民事项“应纳尽纳”。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年内,实现市政务大厅“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有条件的县(市、区)同步开展。同时,要统筹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推进“7×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工程,确保年底前覆盖所有街道和70%左右的乡镇

(十三)强化数字赋能推动“一网通办”。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类办事服务系统,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原则上县级不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领域,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十四)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市县两级要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明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服务内容,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提供线上高频服务事项专业人工帮办代办,推行语音唤起、预约、办理和问答式引导等智能帮办服务,解决在线操作、材料上传、业务办理等方面问题。优化线下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全面推行线上线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制度。同时,要加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结合实际建立专班服务、专员跟进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四、聚焦平台整合共享改革,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阳光运行

(十五)抓好市场导向,进一步推动“应进必进”。按照新版《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将新增的草原交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等各类交易板块纳入平台进行交易不断拓展平台覆盖范围推动实现“应进必进”“应进尽进”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十六)抓好制度规范,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以标准化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业务流程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交易、服务全程规范有序。持续抓好平台服务标准实施强化公共服务定位完善场所设施、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的平台综合评价机制加强评价考核结果应用持续提升平台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七)抓好数字转型,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按照省市一体化平台《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梳理、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数据,建立健全数据修正校验工作机制有效提高省、市平台数据共享质量。重点推动数字见证、数字档案建设应用大力推广电子保函应用搭建平台数字化新型服务应用场景切实增强交易服务便利度。

(十八)抓好协同监管,进一步优化交易环境按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的要求会同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积极构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监管到位的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格局。认真落实省市清廉交易共建协作机制拓宽合作覆盖面逐步探索交易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系统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

五、聚焦“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政府监管数字化转型

(十九)加大跨部门综合监管力度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统筹全市监管部门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扩大“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范围不断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总结推广“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经验统筹全市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特别是在自建房安全、公路货运、网约车、新型住宿服务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应用系统开展动态管理制定工作方案监管计划明确监管领域、监管流程、监管方法、检查比例、检查频次等按照“谁牵头、谁发起”原则实施依法协同监管避免随意监管、多头监管。

(二十)强化审批监管实时联动。打通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省“互联网+监管”的审管联动数据,完善“审管联动”功能信息推送机制支撑市、县审批管理部门与监管部门间信息双向实时共享。丰富多部门联动应用场景推动市县两级深度应用促进部门协同、审管衔接与信息互通。

(二十一)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非现场监管功能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模式及时准确接收、转办、回复国家风险预警信息。扩大非现场监管视频资源接入范围接入县级政务大厅及监管领域视频资源推动数字赋能新型监管。

六、聚焦坚持规范、便民、廉洁、高效工作理念,打造清廉审批铁军队伍

(二十二)全面创建“五面红旗”示范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党委(党组)要突出“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推动党建工作和审批服务工作深度融合,全力打造五面红旗”示范单位

(二十三)坚定不移建设清廉机关。市县两级要围绕“教育经常化、监督前置化、治本制度化、考核日常化”“四化”措施,健全完善队伍管理工作细则,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各项工作中。要定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防控和政治生态情况,加强清廉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清廉机关建设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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