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4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4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持续优化生活性服务业供给质量,积蓄服务业新动能新优势,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
(一)现代物流
推进物流枢纽体系建设。积极申报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主动融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体系,培育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创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打造高效物流服务网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加快发展多式联运。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推动各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做好货源与运力协调组织,开展物流总包和合同制运输,鼓励工矿企业等实施大宗货物“公转铁”“散改集”,中长距离运输时主要采用铁路运输;推广应用网络货运物流平台,强化两端公路接驳,持续降低交通运输物流成本。(市交通局,太原铁路物流中心运城、河津营业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施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提质增效工程,推进1个统仓共配模式化示范县、14个标准化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120个服务规范化行政村快递便民服务点建设,初步建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稳定畅通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双向寄递渠道。(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现代金融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发展绿色金融,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绿票通”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加大绿色低碳转型重点领域融资支持,争创以转型金融为主体内容的绿色金融试验区。发展科技金融,鼓励银行机构适当下放授信审批、利率定价和产品创新权限,实施优惠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强化普惠金融服务,切实发挥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撬动作用,增加对涉农小微等薄弱环节的金融供给。推进数字金融发展,支持金融机构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完善养老金融服务,关注普惠养老再贷款试点支持领域及发放要件,做好项目储备和要素配置。(市政府办公室、人行运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运城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继续鼓励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推广绿色保险产品。丰富地方特色农险产品供给,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推动实施个体工商户保险保障方案。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普惠型人身险业务。鼓励发展面向县域居民的健康险业务,扩大县域覆盖范围。因地制宜发展面向农户的意外险、定期寿险业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运城监管分局负责)
加快企业上市倍增。加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培育,评选3家以上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积极对接沪深北交易所山西服务基地,充分发挥企业上市“绿色通道”作用,开展常态化服务,推动企业加快上市挂牌进程。大力支持优质企业利用交易所债权市场融资,提升直接融资规模比重。开展2024年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力争强基扩面至7个县(市、区)。(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用好运城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推广“三晋贷款码”和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应用。搭建“政银证保担基企”融资对接“立交桥”,畅通民营企业贷债股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良好的小微企业名单推送工作,“以税增信”助力企业获得贷款。优化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不断丰富金融业态。(市政府办公室、人行运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运城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技服务
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筹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载体,力争新建省、市级创新平台10~20家。(市科技局负责)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高标准筹建“晋创谷·运城”创新驱动平台,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高地。鼓励企业申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完善运城科技大市场服务功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用好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市科技局负责)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省、市重点科技项目为抓手,积极介入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强项目凝练,提升对关键技术、关键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力争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取得一批技术突破。全年新增3家省级、2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增1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加强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形成更多新质生产力。(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以服务支撑我市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优先支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建设国家、省质检中心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整合和微调现有实验室检验能力,推进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合理布局。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支持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扩项认证。(市市场监管局、市综检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信息服务
促进软件信息服务提质。扎实推动软件企业培育,鼓励支持制造业企业对现有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进行剥离,积极培育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推动软件产业发展壮大。争创山西软件名园。(市工信局负责)
深化5G赋能应用。加快5G网络建设。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提速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推广,围绕煤矿、制造业、医疗健康、文旅等重点领域,拓展5G融合应用场景。在数字产业化、制造业数字化等领域推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通联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高端商务服务
提升会展服务能级。充分发挥会展聚势效应,提升山西(运城)国际果品交易博览会等展会的招商引资平台作用。积极组织辖区内能源企业参加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召开山西省节能宣传周暨能源领域科技装备高质量发展推介会。高水平推进运城会展中心运营管理,促进高端会展业发展。推动会展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举办发展“云展览”“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等会展新业态。(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果业发展中心、市招商投资中心、运发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持续深化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开展“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律师服务与民营企业需求“双向对接”机制和渠道,深化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工作。大力发展仲裁服务业,发展互联网仲裁,拓展知识产权仲裁业务,支持设立金融仲裁专业机构。健全和完善公证利企便民制度体系和服务机制,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规范发展,提升专业能力,促进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市司法局负责)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培育,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快发展一批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一批聚焦主业、竞争力强的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降低准入门槛,引导现有人力资源企业着力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薪酬设计等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态。推动运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充分发挥产业园辐射带动作用。(市人社局负责)
(六)通航服务
加快推进通航产业发展。发展低空经济,推进通航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推进通航机场、飞行营地、直升机起降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通航运营服务,不断丰富通用航空应用场景,发挥通用航空在事故救援、医疗救援、灾情侦察、火情巡查、农林播撒、公共安全预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开展短途运输,积极拓展运城至太原等省内外城市的航线。持续开展通航科普教育进校园和校外通航科普实践活动,办好各类赛事活动,大力发展通航体育运动。(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把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重要服务方式,适应不同产业小农户的农业作业环节需求,发展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保姆式”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持续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扩面提质增效,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签订服务合同,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制定适合本辖区的土地托管方案,实现降成本、增产量、提质量,提升供销社惠农服务平台核心竞争力,力争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10万亩次。(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发挥其统一经营功能。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开展合作社典型案例征集和宣传,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不断提高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其服务成员、引领农民对接市场的纽带作用。积极培育农业生产托管省级优质服务主体。努力构建县域城乡融合综合服务平台,不断扩大服务乡村覆盖面,力争新建提升5个惠农服务中心、6个惠农服务站、3个新型庄稼医院。(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生活性服务业供给质量
(八)商贸服务
持续稳定扩大消费。办好“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举办汽车巡展活动,进一步扩大二手车流通,支持达到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入限纳统,并给予政策扶持。组织开展家电惠民专项活动。举办第三届运城青岛啤酒节。举办美食大赛、厨艺大赛活动,提高运城美食影响力和知名度。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养老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国货“潮品”等新消费增长点,扩大传统消费,提振大宗消费,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升级商贸服务。培育城市多级消费中心,支持培育盬街、忠义街等创建省级商业步行街(特色街)。在全市有条件的县域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积极组织参加省级星级认定评价,鼓励开展商业设施适老化改造,提升便民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县域商业流通体系,建设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完成13个乡村e镇项目验收,推进农村电商和寄递物流贯通发展。发展夜间经济,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市商务局、市文旅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文化旅游
构建旅游核心吸引物体系。以“双创一建”为支撑,加快关公故里景区通过国家5A级景区景观质量评定,接续推进五老峰、永乐宫5A级景区创建。支持盐湖、泗交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新创建一批3A级以上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文旅康养示范区。继续抓好绿水青山中条新生态文旅经济示范带和沿黄河一号旅游公路精品旅游线路建设。支持河津市、垣曲县、新绛县、绛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申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市文旅局负责)
促进文旅业态创新发展。着力打造文旅康养产业平台,持续深化盐湖区省级文旅康养集聚区和圣天湖小镇、芮城黄河金三角文旅康养项目等省级文旅康养示范区建设,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文旅康养示范区。大力发展研学游、休闲游、自驾游、乡村游等业态,围绕河东历史文化遗产开发研学旅游产品和项目,推出华夏寻根、国宝文物、古建遗存、黄河文明、非遗文创等研学旅行线路。构建独具运城特色的自驾旅游体系,力争每个县(市、区)打造1~2个示范性自驾营地。(市文旅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旅游配套服务水平。聚焦打造山西省旅游热点门户城市,全面提升“吃住行游购娱”服务水平。建设和引进高星级酒店和知名连锁酒店,评定一批“条山驿”特色民宿。健全旅游公路沿线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提升主体、慢行、景观、信息、服务五大系统。组织举办运城市非遗文创大赛推介活动,研发运城市非遗文创标志性作品。提升沉浸式演艺水平,创作更多精品剧目,让游客享受高品质的旅游服务。(市文旅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交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体育服务
提升体育品牌赛事影响力。围绕传统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赛事活动。培育“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项目,提升运城圣天湖国家体育旅游基地品质。高质量举办2024年中国广场舞大赛(运城站)、山西省第十一届跤坛争霸赛暨第十四届“武圣杯”跤王争霸赛、2024年山西省形意拳公开赛、2024年芮城圣天湖公开水域游泳比赛、2024第十届“影响力”街舞巅峰赛。打造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积极发展“体育+游览观光”“体育+休闲避暑”“体育+度假康养”“体育+科研科普”,释放体育旅游特色魅力,促进体育消费。(市体育局、市文旅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养老服务
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幸福养老扩面工程,高质量完成省下达的城镇社区养老工程和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持续提升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实施3929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积极组织推荐申报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机构、社区和社会组织,争取省奖补资金,打造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市民政局负责)
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贯彻山西省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学习借鉴太原“社区食堂”、忻州河曲“老年餐厅”做法经验,推广闻喜县沟渠头村、垣曲县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模式,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市民政局负责)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奖补项目实施。实施基层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基层试点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失智、高龄老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居家医疗服务,探索开展居家医养服务模式。(市卫健委、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托育服务
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做好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开展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工作,确定普惠托育托位数量,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普惠托育机构进行补助。持续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家政服务
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鼓励引导家政从业人员进社区,积极参与居家老年人的照护服务,为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婴幼儿照护提供有力支撑。发挥运城市家政协会作用,提高本土家政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全年培训家政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家政企业进入社区“零距离服务”达到150家。开展“生活服务招聘季活动”和“家政服务员技能提升行动”,扩大家政服务供给,着力提升家政服务质量。(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房地产业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因城施策,强化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按照“一楼一策”方案,加快推进保交楼项目建设交付,确保完成年度保交楼任务。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加强在建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坚决杜绝新增风险。(市住建局牵头,人行运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运城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在盐湖区、河津市、运城开发区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开展市县两级“好房子﹑好小区”暨“提升住宅品质 共建美好家园”评选活动。开展规范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住房保障能力。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帮助城镇困难群众解决基本住房。适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心城区率先实践,建设12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市住建局负责)
三、培育服务业新动能新优势
(十五)加快服务业品质提升
做好标准体系提升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制定科技服务、绿色金融、现代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和现代商贸、文旅融合、体育休闲、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规范。做好服务业质量提升工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推出“晋质贷”金融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人行运城市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服务业数字赋能
积极创建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园区和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研发设计、数字金融、智慧物流、供应链管理、在线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在线新经济。丰富“数字+生活服务”业态,在商贸服务、交通出行、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疗健康等领域推进数字化应用,拓展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新场景。全面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据流通、资源汇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数据局、人行运城市分行、市综检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动服务业融合发展
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促进制造与服务深度融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深度发掘乡村产业和文化价值,支持智慧农业发展,做好“有机旱作·晋品”品牌申报认定工作,发展采摘节、预制菜、“后备箱经济”等新业态。支持服务业各行业相互融合,培育融媒体、特色文旅、智慧健康养老、数字创意等融合发展新业态,拓展服务增值空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促进服务业绿色转型
丰富绿色服务供给,发展节能环保服务。稳步开展企业碳排放监管核算、碳资产管理、碳足迹评价等新兴绿色低碳服务,有序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发展绿色物流,推进流通环节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转型。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应用,规范有序发展出行等领域共享经济。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培育发展绿色餐饮服务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服务业开放能级
鼓励各类服务业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开展特色服务合作。培育文化、中医药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申建保税物流中心(B型),更好承接产业转移和拓展国际物流业务。拓展国际航线。提升开发区经济外向度,引导外资投向高端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领域,提升服务业利用外资质量与水平。(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运城市分行、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支撑保障
(二十)开展十大行动
推动消费提质增效、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多式联运发展、金融服务业提质增效、房地产业稳市场防风险促转型、数字产业发展、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文旅体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聚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等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以精准有力举措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纵深发展。(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局、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载体建设
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要因地制宜、因业施策,立足自身比较优势深度谋划,持续开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建设,提升区域服务业特色优势和产业竞争力。创建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结构合理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十二)培育经营主体
聚焦现代物流、软件信息、科技服务、人力资源、商贸服务、文化旅游、养老等服务业各领域,建立重点服务业企业培育名录,遴选培育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服务业领军企业。实施服务业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有序推进经营主体“个转企”“小升规”。持续实施年度新增纳统服务业调查单位一次性10万元奖励政策,在省财政补贴50%的基础上,剩余按市、县财政2:8比例负担(财政体制性直管县在省财政补贴50%的基础上,自主负担剩余50%的奖励资金)。(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组织实施
市服务业各工作专班牵头部门要发挥好行业领域牵头抓总作用,分类推进、分业施策,加强行业运行调度和工作推进。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推进举措,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要发挥好主阵地作用,持续有效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各项重点工作,完善调度机制,压实目标责任。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抓好常态化调度,督促推进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本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