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时间:
稷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稷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稷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稷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9582403
2.3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服务期限:540日历天;
(3)采购预算价:380000元;
(4)服务地点:稷山县人民东路以西,稷峰东街以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项目总监必须是国家级房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19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6月23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7年6月29日18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陆佰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9582403);
6.4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稷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山西省稷山县城西大街衙门巷4号
邮编:043200
联系人:候先生
电话:0359-553042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东中环路南内环东街口
邮编:044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636358608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备案号:晋ICP 19004826 网站标识码1408000056 晋公网安备:14080202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