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时间:
永济市检察院辅楼维修改造工程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永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太原伟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永济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永济市检察院辅楼维修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1318103
2.3建设地点:永济市人民检察院
2.4财政评审价:199135.93元 ;
2.5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6采购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7 月 3 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 7 月 7 日18时00分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玖佰元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1318103)。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济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永济市涑水西街15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59-8592919
采购代理机构:太原伟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济市银杏东街49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59-8679052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备案号:晋ICP 19004826 网站标识码1408000056 晋公网安备:14080202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