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检察院辅楼维修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03日 02:11:44

 

1.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已由永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太原伟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永济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永济市检察院辅楼维修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1318103

    2.3建设地点:永济市人民检察院

    2.4财政评审价199135.93

    2.5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6采购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17  7  3 0800分起至2017 7  7 1800分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17   7  27  9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 2017  7  26  18  00 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玖佰元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Z14080001591711318103)。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永济市人民检察院   

   址:永济市涑水西街159号     

人:先生   

   话:0359-8592919    

采购代理机构:太原伟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永济市银杏东街49号                      

人:张女士   

    电    话:0359-8679052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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