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时间: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区修缮工程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运城市盐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长治市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区修缮工程;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0100203
2.3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共分为一个标段,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计划工期:25个日历天
(3)财政评审价:67.0461万元;
(4)项目实施地点: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办公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27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7月3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7月17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运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7年7月16日18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0100203);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地 址:运城市黄河大道
邮 编:044400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 话:13834488866
采购代理机构:长治市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条山街吉祥小区第二排22号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59-6034555 17835390395
邮 箱:ycwljsxm@163.com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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