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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运城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自办案经费,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6620102
2.3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检察院机关大门、办公楼大厅和信访大厅等的保安服务(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4服务地点: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2.5服务期限:三年;
2.6采购预算价:300000元/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备公安部门审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5 月 23日08时00分起至 2017 年5月27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9 日 15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8 日18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仟元整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6620102)。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3589号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50359190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78-1号168幢西段B区17层1709号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234620734
电 子 邮 件:249005891@qq.com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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