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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国道522线三湾至常乐段改建工程环境评价及水土保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平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陆县国道522线三湾至常乐段改建工程领导组办公室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陆县国道522线三湾至常乐段改建工程环境评价及水土保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Z14080001591711702902
2.3采购内容:第一包:环境评价;第二包:水土保持;
2.4项目实施地点:平陆县;
2.5采购预算金额:第一包:28万元;第二包:32万元;
2.6范围包括:具体的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第一包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格证书(评价范围包含交通运输);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0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7月14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叁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暂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另行通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本次招标第一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第二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肆佰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Z14080001591711702902)。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陆县国道522线三湾至常乐段改建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地址: 平陆县
邮编:044300
联系人:仵亚平
电话:1863469668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红旗东街盐湖城小区2号楼1单元202室
邮编:044000
联系人:燕先生
联系电话:0359-6388138 15835982989
电子邮件:sdtmyczb@126.com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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