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对稷山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符合性检查
发表时间:2024-06-28 17:13

  为加强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6月24日至28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对稷山县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符合性检查。

  检查组以新开办、变更零售药店为主,紧紧围绕《药品经营质量规范》,重点从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药品陈列、设施设备运行使用、药品购进验收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保障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导纠正,要求立即整改。

  下一步,稷山县市场监管局将对本次检查的经营单位做好跟踪整改,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督促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合规合法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供稿:稷山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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