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市场监管局规范格式合同 守护消费公平
发表时间:2024-07-11 17:20

  为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7月10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经济开发区分局深入深航大酒店、晓华体育场馆、华鹰游泳健身等经营单位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及格式合同中不平等格式条款规范活动。

  在酒店行业,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关于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服务质量要求等,针对酒店格式合同中常见的“损坏物品高额赔偿”“预订房间未入住不退款”等不平等条款进行了案例分析,引导酒店规范合同条款,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在健身行业,向健身机构强调了消费者在购买健身服务时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利,对“会员卡一经办理不得转让或退款”“因个人原因无法上课不补”等不平等格式条款,督促健身机构进行整改,建立公平合理的服务合同;在游泳场所,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消费者在游泳服务中的安全保障要求和经营者的责任义务,针对“游泳卡过期作废”“因场馆维护不开放不补偿”等不平等格式条款,要求游泳场所进行自查自纠,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使企业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内涵和要求,认识到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危害,为酒店、健身、游泳等领域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筑牢了坚实防线。(供稿: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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